为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患儿减轻一定经济负担,2月11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救助对象及补助标准等信息。这意味着,全市符合条件的患儿,可以在定点救助机构得到一定费用的减免。
此次公布的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五项条件:一是临床诊断患有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包括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二是年龄18周岁以下(含)。三是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四是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五是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医疗费用补助涉及药费、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含)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3万元补助。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小于4000元的,补助额度为3000元。自付部分超过4000元(含)的,按自付费用的75%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为3万元(含)。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只补助一次。
申报时,患儿法定监护人提出医疗费用救助申请,填写《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交至患儿曾经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的定点医疗机构,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患儿与其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原件。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病情诊断证明、住院首页及病历、出院记录、相关医学影像资料报告单原件(或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有门(急)诊自付费用应一并提供门(急)诊记录。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包括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村(居)委会等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原件。另外,后期要对患儿医疗收费票据进行审核,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正规医疗收费票据、收费明细单。
该项目在山西的定点救助机构共有9家,包括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张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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