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客户王先生驾车在晋城市陵川县西河底镇徐社村附近行驶时,与冯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冯某腿部和胳膊严重擦伤,二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摩托车主冯某非常生气,当场要求王先生赔偿车辆损失、看病损失、误工费、精神损失费2万元。王先生立即给交警队、保险公司报案处理,查勘员宋会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客户了解基本情况,稳定客户情绪后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驱车赶往现场。
交警判定王先生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宋会拍照、定损。三者冯某与王先生吵得不可开交,宋会上前劝导,说“检查伤情要紧”。冯某这才想起来自己胳膊和腿部还在流血,上了宋会的车,到最近的医院就医。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存在争议,谁也不联系谁,理赔一度陷入僵局。宋会前往冯某家中,探访伤者病情,并在公司多次组织双方协调,最终在8月12日对损失赔偿达成一致,赔偿冯某车辆损失1300元,人伤损失2200元,提供齐全资料后,8月13日款项成功打入冯某帐户。
宋会专业高效的理赔、耐心细致的服务获得双方的高度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