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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编辑:梁美平    2019-12-05 20:27:35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记者 李宏 张书锦)12月5日上午,《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市委二楼报告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元,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继恒,市司法局局长邵安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赵丽华,市文明办副主任范贺平,市公安局副局长青建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郭克非,市卫健委副主任霍卫平,市城市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张礼臣出席发布会。

《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对文明行为进行倡导促进,对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加以处罚,以引导全体市民崇德向善,加速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条例》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晋中市首部综合性、系统性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共四十八条,分总则、倡导与规范的行为、禁止的行为、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六章。

《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9年11月29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全市上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决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特别是解决“建美好家园、创魅力城市”提档升级攻坚行动暴露出的社会文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行动成果,有着重要的意义。

王根元指出,《条例》构建了政府主导、文明委统筹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机制;注重正面行为规范“入法入规”,明确倡导与规范的行为;注重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明确禁止的行为及相应法律责任;规定了《条例》贯彻落实的保障和促进措施。他希望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能以多种形式加强《条例》的宣传和解读,引导群众深入了解各项规定,主动参与到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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