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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将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编辑:郭晋惠    2019-12-06 06:34:17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记者李宏)电动车因其便捷、经济、环保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所喜爱,保有量也呈快速增长趋势,根据交管部门初步估算,当前,在市城区电动车保有量在20万辆左右。随着电动车保有量和上路行驶率的快速提升,通行混乱、事故频发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因电动车逆行、闯红灯违章等导致的事故频发,因此,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越来越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12月5日上午,晋中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布,解决了晋中市电动车管理无法可依的问题,为晋中市依法管理电动车开辟了道路,创造了条件。

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郭克非告诉记者,根据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授权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晋中市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在《条例》实施后不久,《电动车管理办法》就会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

据记者了解,交管部门正在围绕五方面起草制定:一是对全市上路行驶的电动车实行注册登记,禁止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二是对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超标电动车,一方面按照“控制增量”原则,禁止超标电动车在该市销售。另一方面按照“消化存量”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对《办法》实施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超标电动车视情况给予一定时限的过渡期,超过过渡期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是对电动车道路通行、交通事故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更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对快递、外卖等经营性行业使用的电动车明确责任主体,对其电动车采取统一外观、标识、编号,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驾驶行为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五是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不悬挂号牌、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出了处罚规定,有利于遏制交通违法,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文明出行的养成,关乎城市文明程度的高低,也关乎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随着《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电动车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电动车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将会得到更好的保障,交通秩序会持续好转,以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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