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专业知识 提高综合能力
为全面强化全市公安交警事故、秩序、车管等主要业务综合能力,提高广大事故、车管、秩序民警和骨干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执法办案水平,市交警支队从12月6日起至月底,分5批对全市所有事故、车管、秩序民警、业务骨干,以及大队分管领导、科(股)长、中队长和法制员进行专业培训,并举行了开班仪式。
这是支队近年来重视程度最高、参加人数最多、培训时间最长的一次主要业务综合培训班。为保证培训质量与效果,支队制定了培训实施方案,成立培训领导组,由法制部门牵头,集中封闭培训。支队主要领导参与督导培训,并提出明确要求。
要认清意义,明确目标,树立“不学不行”的危机意识。一是坚持经常抓、年年搞、不松懈,增强危机意识,消除本领恐慌;二是着力解决执勤、执法和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三是努力转变执法理念和执法管理方式,不断掌握适应新情况、新问题所必备的公安交管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要认真学习,潜心研究,达到“学以致用”的最佳效果。一是带着问题学习,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学习训练,把理论与操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二是抓住难点钻研,站在法制的前沿思考问题、研究对策、强化推进;三是结合实战训练,为战而学、为战而练,勤学苦练,提高实战应对能力。
要着眼长远,注重效果,强化“专业队伍”的业务能力。一是在理论与实践的融合方面下工夫;二是在提高培训教育的效能方面下工夫;三是在解决执法办案突出问题方面下工夫。(赵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