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件_黄河新闻网
 您所在的位置: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  晋中 > 房产交通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51-404545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件
编辑:张书锦    2019-12-24 08:37:52    来源:晋中日报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环境。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取今年查处的重点整治广告领域及影响面较广的5起典型违法广告案件予以公布。

1.查处山西聚义宝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布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山西聚义宝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自有网站发布广告中使用禁用广告用语。该广告发布行为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灵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没款2万元。

2. 查处太谷县晋康土特产(邵宗杰)发布引人误解虚假宣传广告案

太谷县晋康土特产(邵宗杰)在其店内销售的石斛宣传卡片中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该广告发布行为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太谷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没款1.5万元。

3.查处晋中五洲医院发布医疗广告案

晋中五洲医院发布医疗广告内容与行政许可内容不符。该广告发布行为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没款1万元。

4.查处祁县绅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使用绝对化用语广告案

祁县绅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自有网站发布广告,广告内容中使用绝对化用语,该广告发布行为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没款5000元。

5.查处山西碧水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广告案

山西碧水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58同城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广告。该广告发布行为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处罚没款2600元。

  相关链接

手机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我要啦免费统计
http://jz.s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