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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出台关于切实落实晋中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Ⅰ级响应机制的九条措施
2020-02-01 07:23:11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措施和省文旅厅的工作要求,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扩散,1月27日,我局出台了关于切实落实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九条措施。

一是全面停止市、县、乡镇(社区)、农村举办的社火活动、文艺汇演、营业性演出等聚集性群众文化活动(包括庙会、灯会、游园等“两节”活动和各类文化社团组织举办的群众性活动)。全市各星级饭店大型宴会聚集活动全面取消。

二是全市各类公共图书馆、文化中心(馆、站、室)、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所有景区景点、文物单位全部关闭,公共文化活动取消或延期。各关闭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各县(区、市)文旅部门要对基层单位的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和疫情防控,确保安全平稳。

三是全市所有互联网经营服务场所、KTV歌厅舞厅、游艺游戏厅、影剧院等文化类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市县两级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坚持每天对关闭场所进行巡查,确保关闭到位,坚决制止明关暗开、私自开放等现象,发现私自营业的,采取措施强制关闭。

四是全面停止我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已经出行还未停止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各县(区、市)文旅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旅行社及其经营网点的监管和巡查,严格落实停止经营业务的有关要求;要指导辖区内文化和旅游行业市场主体、经营单位服从服务大局,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

五是全市所有文化和旅游经营活动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消杀等措施,对外服务窗口要实行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戴口罩制度。

六是发现来自武汉等地区的游客,要立即报告属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专门酒店或划定酒店内专门区域,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观察期14天),确保安全后方可解除。发现从武汉等地区的返回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属社区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七是市县两级文旅部门要建立健全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订应急预案,加强与卫健、疾控、应急、市场、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严防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渠道蔓延。

八是各县(区、市)文旅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继续坚持每日零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立即上报。

九是全市文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注意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劝导家人和亲朋,避免人员聚集,减少走亲访友,不信谣、不传谣,形成共同应对疫情的强大合力,坚定信心,克服困难,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役贡献力量。

[编辑:梁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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