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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阳县“4+N”模式实现出租房屋排查全覆盖
编辑:张书锦    2020-03-26 10:52:32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压实责任 清除盲点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郭凯)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房屋管理水平,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昔阳县推出“乡镇(城区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网格长、公安民(辅)警+相关工作人员”的“4+N”模式,对辖区内所有出租房屋开展全面排查。同时,疫情防控包户责任人和临时党小组包控责任人同步跟进,对各小区、分散居民区协助排查,全面清除管理盲点,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双提升”。

严格要求落实出租人主体责任。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督促出租人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严实举措抓牢安全防范管理。按照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原则开展排查。通过对租赁住房专门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倒逼承租人履行安全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结合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再次对外来人员进行检点,确保万无一失。

严格落实承租人信息申报义务。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收留、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主、物业、中介、用工单位、被投靠家庭户主等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工作。流动人口未主动向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的,出租房主、物业、中介、用工单位、被投靠家庭户主应督促申报,未落实督促报告责任,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管理,如发现出租房屋存在违法犯罪活动或流动人口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拨打“110”报警。对排查中发现出租房主、物业、中介、用工单位、被投靠家庭户主、承租人未遵守有关规定或拒不配合排查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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