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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 助力脱贫攻坚
2020-04-11 09:57:27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认真践行司法救助“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的宗旨,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4月10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向未成年被害人小花(化名,现年十周岁,智力障碍)发放国家司法救助一万元,为小花和家人送去了检察温暖和人情关怀。

小花系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案件的发生使小花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却未能拿到丝毫补偿,让原本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雪上加霜。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这名特殊的被害人,主动联系未成年被害人亲属,并与帮扶单位灵石县委宣传部密切配合,实地到被害人家中、居住的村、镇了解情况。在确定未成年被害人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争取,多方沟通,为小花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有效缓解了小花生活及学习上的困难,也为小花家庭的脱贫贡献了检察力量。

在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拓宽救助渠道,与贫困户帮扶单位、乡镇政府、村委、小花所在学校等建立联系,整合内外资源,凝聚合力,运用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心理辅助相结合的多元救助机制,切实提升救助实效,让未成年被害人及亲属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这次司法救助工作是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暖,切实将脱贫攻坚、未成年人保护融入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既彰显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办案宗旨,又体现检察机关爱护、关心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这个有期待的春天变得更有希望。

[编辑:段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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