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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五重”工作法推动案件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020-09-17 14:39:4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代卫婷)和顺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推行“五重”工作办法,严格内部审理控制管理,加强内外沟通协调,注重保障被审查人合法权益,为持续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构建“铁案工程”筑牢坚实的“防火墙”。

重效果。坚持把落实“两个维护”贯穿于审理工作全过程,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积极推进审查调查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综合分析当事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对2案4人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树起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

重质量。突出“四严”,即:办案程序审核从严,看是否符合纪法规定;证据审核从严,看是否合法、关联、真实;定性处理从严,看是否匹配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等;分析研判从严,看综合效果是否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纪法适用关,从程序到实体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依纪依法提出审核意见,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重程序。严格实行“四审两沟通一谈话”制度,审理工作必须经过“主审、协审人员初审,案件审理室室务会集体审,分管领导审核,纪委监委会议审定”四审程序定案处理;之后通过与审查调查部门和审查人员、执纪监督部门和发案单位“两沟通”,进一步增加对案件的整体性把控;最后与被审查人进行审理谈话,将错误事实与被审查人一一核对,听取被审查人的辩解和说明。通过“四审两沟通一谈话”,更好地把握违纪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因素和背景因素,确保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重衔接。注重发挥审理工作监督制约和出口关口职能作用,确保案件查处工作高质量完成。在审查调查阶段,耐心细致做好案件业务咨询,提醒案件承办室重纪法、重程序、重证据,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审查调查组精准取证,严格把握刑事审判证据标准,增强把关效果;通过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就案件程序、实体问题进行全面沟通对接,认真听取研究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对案件进行补证完善,有效提升移诉案件办理质量。

重安全。把确保安全作为审理谈话的先行条件和底线,严格安全制度执行。对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勤学习、细领悟,对表对标执行到位;谈话前,根据被谈话人身体和心理状态制定差别化安全预案,落实谈话前“六必知”和“手递手”交接制度,通过开展“同志式”谈话,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宗旨,推动审理谈话安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断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已查摆审理谈话安全风险点13个,完善了审理谈话安全风险台账,夯实了审理工作安全基石。

[编辑:段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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