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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法治护航“出实招”“老字号”焕发新活力
2021-03-04 09:56:41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白洋 王宇婷)2月23日下午,山西“四大检察”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期间,晋中市检察机关进行了案例宣讲。

平遥古城南大街上的“晋升”炉食铺,历经百年传承与发展,迄今已转型为现代化的民营企业。随着改革创新、跨越发展浪潮的冲击,“老字号”企业面临再次转型,他们积极创新发展方式,拓宽产销渠道,晋升电商网店应运而生,然而由于对网店管理方面缺乏经验,犯罪分子也乘虚而入。

2017年10月9日,在晋升公司大力拓展网络销售渠道之际,闫某某被聘为公司电商经理,负责公司网店运营及产品推广。本以为引进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有利于公司拓宽销路,不曾想到他会利用自己的专业对企业经营造成损害。任职一段时间后,闫某某觉得公司定下的销售任务太重,无法完成,其又不愿承认自己能力不足,于是他心生不平,想出了“歪”招。闫某某利用自己作为电商经理可以控制公司支付宝、京东等网络平台账号的便利,将账号内94万余元据为己有,用于出国旅游等高额消费。2019年8月15日,闫某某因与公司负责人发生矛盾离职。他趁公司未来得及修改京东账号密码,将账户中5万余元据为己有。

任职期间,他还曾擅自将网店26.8元的油茶产品以参加抢购活动为名改价9元左右进行销售,造成公司110余万元的损失。他为了向公司隐瞒降价销售造成损失的事实,又以晋升公司的名义在阿里巴巴旗下的网商银行贷款250万元,作为销售收入上交公司。为泄私愤,他在离职后又恶意关停晋升食品天猫旗舰店,造成公司10万余元的损失。这一系列非法行为导致“晋升”电商的经营一度处于停滞,品牌声誉严重受损,加之2020年初疫情影响,企业整体经营陷入困境。

“老字号”代表了平遥古城的形象,是几代人勤劳智慧的结晶。民营企业创业艰辛、发展不易,这块招牌更需要法治的守护。

从严从快打击犯罪,挽回经济损失,才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案件侦查期间,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与侦查机关协作配合,引导取证,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跟踪案件进展,及时提出调取劳动合同、调取相关费用转账记录、查明赃款去向以及对扣押车辆进行价格认定、对公司损失进行鉴定等多方面的取证意见,为案件顺利推进奠定扎实的证据基础。

2020年6月23日,侦查机关以闫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向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过审查,发现闫某某还存在恶意低价销售、关停网店等行为,这些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高达上百万,严重侵害了企业合法权益,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如何准确评价闫某某的罪行,关键是要查明他的主观意图。承办检察官埋头分析案件,一刻也不敢松懈。经过多次提讯闫某某,反复核实他低价销售、关停网店的目的、动机,最终突破其心里底线,主动承认自己是因为无法完成销售任务,心生怨恨,从而产生了恶意报复的想法,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的主观构成。

打漏见底、除恶务尽,追诉遗漏罪行,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仅历时28天的审查、自行侦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以闫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盗窃、破坏生产经营犯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不仅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

依法有力打击犯罪,这仅仅是完成了工作的第一步,及时为企业挽回损失也是当务之急。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企业生产销售面临诸多困境,及时挽回损失刻不容缓,也将成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强心剂”。

检察机关一方面积极协同侦查机关多次去往太原市房管局、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平遥县房管局等单位排查闫某某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是否购置房产;另一方面及时对其家属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争取他们主动配合退赃赔偿。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案件提起公诉时已追回涉案车辆一辆、现金5万余元。

案件虽已办结,检察使命仍然在肩。服务民营企业、助力堵漏化险,检察机关责无旁贷。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制度设置、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检察机关站在维护企业利益角度,从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管机制、加强法治教育等方面出发,为企业量身定制了“检察建议”,并进行了现场送达,为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当面沟通、当面发送、当面释法、当面研究落实”,为“晋升”品牌的健康发展筑牢了“法治屏障”。

随着案件公开审理、宣判,案件带给“晋升”的影响逐渐消弭,“老字号”重入正轨,并渐入佳境,“晋升”品牌再次焕发了新的活力。“服务发展不停步,履职尽责不松懈”,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晋中检察人永远在路上。

[编辑:梁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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