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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检察室正式投入使用
2021-09-17 15:12:24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向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的安排部署和全省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9月15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检察室正式投入使用。

同日上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召集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开会,就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派驻检察室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并就派驻公安检察室各项职能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派驻公安检察室不是搞“花架子”,而是实实在在要发挥监督职能,构建“面对面”的公检工作关系,在监督中加强合作,在配合中加强监督,实现公检共同进步,进一步彰显司法执行公信力。会后,在派驻公安检察室,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在公安人员的配合下,通过登录公安执法全流程职能管理平台和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学习如何使用办案系统进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并就双方如何协调配合进行探讨,以便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派驻公安检察室主要承担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提前介入等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搭建起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沟通交流、畅通渠道的监督制约平台,有利于加强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成立派驻公安检察室为新起点,坚持“引导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原则,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检察室作用,强化侦查监督,推动公安机关同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质效,降低“案-件比”和审前羁押率,推动灵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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