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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民事检察职能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21-12-08 08:28:16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引导农民工通过法治方式解决劳动纠纷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记者 李宏)12月3日,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群就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民事检察职能,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新闻发布。晋中市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刘二萍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刘群介绍,晋中检察机关立足民事检察职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民事检察的主要职能是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精准服务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民事检察部门积极践行新时期“枫桥经验”,强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为守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民利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创新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聚焦民生民利,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连续六年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起诉专项活动,不断引深办案成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合力解决欠薪工作难题。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方协作、合力联动,推动完善一体履职、多元解纷机制,共同破解农民工欠薪瓶颈难题,帮助农民工走出维权困境。建立了与人社、公安、法院、信访、工会等单位纵向联系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情况反馈渠道,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督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实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建立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横向配合机制,形成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相关部门推动解决“农民工讨薪维权难”问题的合力。

群众利益无小事。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手段,不断加大帮助农民工讨薪的力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平安晋中、法治晋中建设贡献民事检察力量。

[编辑: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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