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李建芳)让晋中的天更蓝起来,水更绿起来,人民生活的环境更美起来,是晋中人民的美好期盼,是建设美丽晋中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量还河湖洁净的职责所在,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根据上级安排部署,2月15日至5月25日,晋中市河长制办公室、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晋中检察机关提出以大专项+小专项促进百日会战精准开展,百日会战已打响20多天,小专项活动开展得如何?
3月6日,笔者跟随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和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的同志,一起前往平遥县惠济河段,开始一天的当班。
“印象惠济河”
前一天晚上,笔者特意从网上查了一下平遥惠济河,是平遥县境内较大的河流之一,属汾河流域一级支流,对农田灌溉发挥着巨大作用,交汇于尹回村,尹回水库对河道两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历史文化遗产平遥古城等起到了有效保护,是主要的泄洪河道。这是“印象中的”惠济河综合整治工程的图片。
早上8:50
地点一:惠济河岳壁乡段
到达现场后,发现该河道堆放了大量的固体废物,河道附近倾倒了大量的生活垃圾。附近的工厂为了方便运输,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建设涉河项目。民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扔乱堆,足足堆放了半个河道,严重阻碍行洪安全。大量的民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内。
现场遇见一名倾倒建筑垃圾的村民,询问其村级两委是否管理河道乱堆事件,表示不清楚。
当即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站长联系乡级河长办负责人,与行政检察部干警共同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核查,该处的河湖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河道附近及河道内的垃圾,大多是村民的个人行为,且村委也没有行使管理职权,相关单位清理后不久,就会再次出现类似现象,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河长办刘站长对村民进行了现场教育,要求乡政府要积极建立协作机制,限期整改;要求建立问题台账,积极制定具体整治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随后,行政检察部陈林部长提出,相关负责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百姓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意识,实现专项行动总目标,相关负责人当即表示按照要求积极进行整改。
早上10:30
地点二:惠济河南政乡段
离开惠济河岳壁乡段,紧接着又去了惠济河南政乡段。该处正在修建桥梁,但施工现场环境很差。河道两旁随意丢弃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周围村民的生活污水以及周围的小型牛肉加工厂的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沿河居住的村民,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修建建筑物,严重影响行洪安全。
随后,笔者跟随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工作人员和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干警直接去了乡政府,组织召开了简短的座谈会。经调查核实,该乡级河长办负责人刚任职,对于现存问题还不是很清楚。会上,陈林部长和刘站长分别提出要求,希望相关负责人要对该专项活动提高重视程度,对于自己辖区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走访了解,建立相应的职责,压实主体责任。要积极建立协作机制,建立问题台账,树立交账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合力整改。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百姓保护河湖环境的意识。负责人表示,对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积极地做好与各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制定有效的长效机制,保护河湖生态。
下午1:30
地点三:惠济河入汾河口处
在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一起驱车沿惠济河随机检查。
济河入汾河口处,远远望去,河水清澈。驱车沿惠济河往下游走,驱车20分钟后到达12号液压坝,该项目是省级项目,该处生态环境优美,不时有水鸟飞过,河坝水闸系液压装置设备先进,储蓄水量大,汛期时,河坝可以分洪至旁边的湿地公园。
我们被眼前优美的环境所吸引,驻足良久,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脑海中渐渐变得清晰生动起来,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价值取向,树立和践行这一理念,我们深感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保护母亲河,我们在路上......
接下来,出发至柳根河段.....
“印象柳根河”
车上,笔者又特意从网上查了一下柳根河,属汾河支流,又分为官沟河、清沙河两条支流,经38个村,由曹村流入汾河,柳根河古城南段已蓄水成为景观河,道虎壁以西下游河道破坏严重,经全面疏浚,得以恢复。
下午4:30
地点四:清沙河梁赵段
只见该处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河堤修建不达标,存在一定的行洪危险。
一天的行程结束了,大家的心情很不平静,河湖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公益诉讼任重道远!我们将进一步主动出击,实地检查,依法整治;同时将进一步建立协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合力攻坚克难,宣传发动群众共同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必须打出声威,打造出一处处山清水秀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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