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案件化解的工作实践
一缕晨光透过玻璃斜照在办公桌上,专调中心李主任缓缓地放下手中电话, 双眉微蹙 ,摇摇头起身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准备接待当事人,说话间,一群人已推门而至,走在最前面是大家熟悉的信访局张副局长,边递过一张介绍信,边跟李主任沟通:“家属已经闹了两天了,我们做了一些协调,但进展不顺利,需要法律的权威性,还是得依靠你们专业的团队呀。”张局话还没说完,一位蓬头垢面的老妇人手把遗像框直接就瘫坐在门口,开始嗷嗷大哭,另外一名披麻戴孝的男家属吼道:“今天再没个说法,我们就去市里省里上访,开什么两会,正好领导们都在,我就不信人都死了没人管!”其他家属也是你一句我一句,现场一片混乱。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见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死者田某3月11日在太谷县箕城东街天马大厦对面人行横道打扫卫生,被由东向西驶来的摩托车撞伤,送往太谷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已被刑拘,民事赔偿部分短期内根本不能到位,雇用田某的太谷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认为交通事故与公司无关,所以没有赔偿责任,而死者家属坚持拿不到赔偿费不安葬死者,继续找政府主持公道。专调中心工作人员心里清楚,环卫工人本身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容易引起社会舆论导向,两会期间维稳是头等大事,解决问题是根本,不能让事态有恶化的苗头。
专调中心受理案件后在安抚死者家属情绪的同时向其释明太谷县专业人民调解中心调解规则,确定了此次调解的双方当事人为死者家属和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征得双方同意调解的前提下,由他们共同选定律师李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王某作为调解员全程参与调解,司法局路局长亲自坐镇指挥,县信访局、环卫局、所属管委会积极配合,此案正式进入调解程序。
捋清案情后,专调中心确定了死者田某的法定继承人,其中妻子和大儿子因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考虑被抚养人生活费,工作人员上门为瘫痪在床的大儿子办理了相关委托手续,并对当事人双方的调解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同时调解律师分析法律关系,找清症结点,确定了本案的难点在于“死者和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关系的界定以及关系确定后责任如何承担”。调解中,田某家属要求一次性向其支付120万元解决,调解律师针对死者家属的片面思维,根据相关法律形成法律意见并向田某家属释明其中道理,因田某与企业签有劳务合同,工作不足一年,而且田某已经年满60周岁不满足按照工伤处理的条件,只能按照一般劳务关系认定。经过耐心的认真协调后,田某家属降到75万元,企业方代表也开始接受因雇佣关系产生的一部分责任,愿支付20万元,由于双方之间差距较大,调解员决定先把两方分开进行一对一调解。经过又一番解释和引导,双方的态度都有了一定的转变,调解员趁热打铁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合意,同意由企业向田某家属一次性支付29万元。专调中心按照调解记录内容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赔偿款现场交予死者家属。调解结束律师向死者家属提出建议,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问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如果需要律师愿意积极帮助其维护权益。至此那些曾经愤愤不平的死者家属说起话来平和了很多,有的甚至感慨:“我们以前不敢相信政府部门真的能尽力帮我们解决问题,这次算是亲眼见过了。”
类似信访案件的成功解决不是偶然有之,太谷县专业人民调解中心自2016年设立以来,已主持调解信访案件118件,调解成功114件,司法确认105件,其中包括调处了森林防火死亡4人、小白乡上庄村意外死亡3人、太焦高铁项目工地意外死亡1人等9起有社会较大影响的死亡赔偿案件;与信访、法院等部门联合,集中调处了涉及500余户、涉案2亿多元的金谷嘉苑烂尾楼工程上访案件等。
专调中心本着“自愿、合法、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制定太谷县专业人民调解中心调解规则,运用“一心三防”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依托乡镇(管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各方,建立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以及其他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信息库,对于专业性强的案件通过专业人员的积极参与,从法律角度给出合理意见,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让当事人双方充分表达意愿的基础上,促成双方达成合意。县司法局局长作为总指挥,全程参与每个信访案件的调处,统筹全局,合理调度多种法律资源,努力协调各部门力量,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案件的调解效率和成功率。
太谷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立足人民调解职责,主动参与信访案件化解,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广泛参与信访案件处理,与各部门联合推动信访案件以人民调解方式解决,人民调解勇于站在处理信访案件战线的最前端,依托平台和资源优势,将信访案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信访矛盾得到及时疏导、在法律框架下得以解决,减轻了信访工作的压力,有力保障了全县的信访秩序,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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