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两项证明 水电气暖可一次性完成过户
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推出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新政,从3月21日起,群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需再提供“社区开具的门牌号变更证明”“售房单位出具的同意上市出售证明”;在办完不动产登记受理手续后,可直接在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办理窗口一次性完成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过户业务。
晋中市不动产登记从去年2月起,推行“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即房管窗口、缴税窗口、登记窗口“三合一”,不动产登记窗口人员协同房管、税务受理人员,根据各自需要将材料进行分发流传,并互通办理结果,此举解决了以往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要准备多套材料,且需在房管、税务、不动产3个部门多个窗口来回跑的问题。
今年,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办事,从3月21日起,该局取消两个证明材料:一个是在房屋所有权交易过程中,经产权交易双方承诺确认房屋坐落后,不需再提供“社区开具的门牌号变更证明”,该政策在榆次区锦纶街道辖区试行,4月1日起全面推开;另一个是对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等单位集资建房,不需再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同意上市出售证明”。
此前,群众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后,往往存在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等不能及时过户的难题,要在各办事网点之间来回跑,因而出现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用户名与房屋所有权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况。为此,该局联合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晋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晋中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开启不动产登记与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一站式”办理新模式。群众只需在办好不动产登记受理手续,取得“不动产登记回执”后,可直接在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办理窗口一次性完成过户,实现了多事项办理只跑一次的目标。(智慧萍 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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