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晋中市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日前,晋中市发改委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精神,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政策措施。文件规定:“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场免收新能源汽车停车费。”这一政策措施的出台,对于增进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和推广应用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晋中市发改委价格科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