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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召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
http://jz.sxgov.cn/  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2019-05-15 22:53:11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5月15日,晋中市公安局召开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对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发布。同时,也发布了一些防骗知识和技巧,提醒市民警惕。

    今年5月15日是第十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宣传日,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和持续推进,5月15日已经成为全国、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宣传工作的靓丽品牌。此次宣传活动仍然是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服务“平安晋中”“法治晋中”建设为职责重心,把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

    一、当前晋中市经济犯罪形势

    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63起,涉案总价值约4.2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56人,刑事拘留88人,逮捕56人,审查起诉116人,挽回经济损失0.8亿元。

    从数据来看,当前金融风险形势严峻,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居高不下。近期,P2P网贷平台频频发生提现困难、停业、跑路等问题,互联网金融也表现出极大的风险性。晋中市属于金融活动相对欠发达地区,互联网平台非法集资、网络传销案件在本市发案相对较低,但是,由于当前网络比较发达,公众通过线上平台、手机APP等手段就可以实现线上咨询、签订合同和借贷等行为,因此,晋中市投资受损人员并不在少数,仅去年一年,晋中市P2P网络借贷平台、网络传销的投资受损人员就将近1万人次,涉及P2P平台200余个,形势不容乐观。

    二、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情况

    面对当前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严峻形势,遵照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自2018年开始,晋中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和打击网络传销犯罪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强化追赃挽损,努力提升执法效能,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取得了重大战果和突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副市长、公安局长周建高度重视,市公安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周建同志担任组长,市局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通过实地督导、定期通报等方式,强力推动专项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深入调研,及时摸清情况。晋中市公安经侦部门对全市有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的企业,特别是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组织相关警种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摸排,掌握该类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特点、打击查处的难点,及时做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

    (三)强化案件侦办,积极开展“阳光办案”。公安机关积极适应经济犯罪形势新变化,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群众所需所盼,将追赃挽损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核心要务。我们的理念就是涉众型案件涉众化办理,向人民群众公开我们的办案进程,使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公安机关的艰辛努力,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为切实解决跨区域案件群众报案难等问题,晋中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主动联系受损群体,24小时不间断接待报案人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同时,全面推行“阳光办案”,围绕受理、立案、批捕、移诉等重要节点,及时公布案件进展,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全力回应群众诉求。

    三、涉众型经济案件的犯罪特点

    (一)范围有所扩大,手段更加隐蔽。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展,教育、扶贫、养老、招聘、旅游、双创等行业都不同程度被集资和传销活动侵染,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新领域。非法集资和传销组织依托各类网站、微信、QQ、论坛、贴吧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向社会公众广泛传播违法信息、发展下线、实施金融诈骗,由网下实体转为网上虚拟。

    (二)涉案资金大,涉及人员广。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犯罪往往集资规模大,涉及人员多,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上千人,涉案资金少则几万,多则上千万元。多数受害人大多都是退休职工、小商小贩、低薪阶层人群,投入的资金大多是自己的养老金或多年积攒的积蓄,很多群众因投资被骗,血本无归,甚至背负巨额债务,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三)资金流动多,追赃挽损难。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及人员较多,资金流动量大,再加借款人大量挥霍,非法转借,转移资金,公安机关在破案后,查扣冻的资金及财产不足以返还受害人员的投资金额,有的甚至没有资产,给公安机关取证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导致侦办起来跨时较长,追赃挽损难上加难。

    四、涉众型经济案件常见的犯罪伎俩

    (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一些群众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的支配下,缺乏理性,对不法分子虚拟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幻想“一夜暴富”,草率甚至是盲目地倾其所有。还有的自己受骗后又去欺骗别人,希望通过骗人来弥补自己损失,结果越陷越深。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芦荟、冬虫夏草,养殖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投资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有的故意歪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以“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慈善扶贫”“军民融合”,甚至以“一带一路”“中国梦”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和传销犯罪。

    (四)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的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以达到非法集资和传销犯罪的目的。

    五、防骗知识和技巧

    万变不离其宗,绝大多数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只是被不法分子穿上了看上去很美的外衣,其实他们的犯罪手段并不高明,不法分子大多利用了群众急于在投资理财中博取高收益、爱占小便宜的心理,通过编造一些精彩“故事”,施以小恩小惠,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掉入陷阱,只要公众能提高警惕,慎重投资,就能识破绝大多数骗局。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步加以识别:

    (一)看一看。不要轻易相信对方宣传的各种投资项目,投资前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公司资质、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股东实力、行政处罚、是否列入经营异常目录等;查看是否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资格;对明显超出经营范围,频繁更换公司名称、地址、投资项目、所述项目子虚乌有或张冠李戴、故意夸张粉饰的公司所提供的理财产品一定要慎之又慎。

    (二)想一想。投资前必须认真思考对方宣传的内容是否符合逻辑、符合常理,不要轻易被假象所迷惑。一般来说,许诺超高收益率;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交本金即付部分提成或利息;在人群聚集区域摆摊设点派发广告、招揽资金;在宣传单上印发领导照片、讲话、会议文件等来证明所推销的项目受政府支持;怂恿群众将房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项目”、“理财产品”;招揽群众到宾馆、写字楼参加“投资推介会”,群发短信介绍理财等,都是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的欺骗伎俩。

    (三)问一问。投资之前最好能咨询专业人士,切忌受微信群里虚假炫富宣传冲动投资,不计后果倾全家之财力一掷千金的投资很多时候都造成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剧。

    随着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网络传销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发案空间在晋中市被极大挤压。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推动加强前端监管,不仅投资人要提高防范意识,公安机关也将积极推动有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希望有关监管部门、广大群众和公安机关共同努力,一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一起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编辑:晋中频道      责任编辑:晋中频道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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