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郝俊林)农村党员干部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主力军”。灵石县积极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基层干部做好群众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的热情和激情,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典型示范带动,激发农村干部干事创业信心和热情。以“双抓双促双看”活动即全面实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和开展支部看先进实绩、党员看先进实事为抓手,以开展“五比五看五强”活动即“比党性,看宗旨意识;比学习,看专业素养;比干劲,看工作业绩;比自律,看遵规守纪;比形象,看群众评价;做强政治的忠诚书记,强能力的带富书记,强管理的领航书记,强素质的魅力书记,强自律的清廉书记”为载体,广泛选树培养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形成辐射影响,同时加大从表现突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中选拔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达到激发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信心和热情的效果。
强化监督管理,牵引指导农村干部规范履职尽责。出台《农村干部管理办法》,做到“四个明确”,明确农村干部要具备讲政治、素质高、讲奉献、作风实、守纪律、重实绩等五项任职条件;明确农村干部要履行推动发展、带领致富、联系群众、维护稳定、建强组织等五项主要职责;明确要通过坚持岗前培训制度、完善定期轮训制度、健全“走出去”学习制度等三项制度强化对农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明确要实行建档管理制度、实行任期目标及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承诺践诺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等十二项制度强化对农村干部的管理监督。通过“四个明确”,指导农村干部规范履职尽责。
健全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农村干部报酬待遇。实行农村“两委”主干岗位报酬集中统一发放和动态调整制度,按照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标准执行,“一肩挑”干部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标准执行;实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村“两委”主干任职期间,按照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的专项缴费补助;实行农村离任干部生活保障制度,对正常离任、累计担任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9年以上,年满60周岁,按年发放生活补贴,基本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浮动标准按任职年限和获奖情况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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