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基层干部活力 夯实乡村振兴根基
集中体现给乡村干部出路、待遇、保障的理念
6月3日,晋中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并公布了《晋中市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二十五条(试行)》(以下简称“二十五条”),以此进一步激励乡村干部担当作为、奋发有为,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推动乡村振兴向纵深推进。“二十五条”集中体现了给乡村干部出路、待遇、保障的理念,包括5部分25条务实举措,政策含金量、含新量很高。
第一部分为加强乡村两级班子建设,重点为加大乡镇党政正职提拔重用力度,拓宽乡镇党政正职选用渠道,不断优化乡镇干部年龄结构等。明确提出:每年提拔重用具有乡镇党委书记工作经历的干部不少于10%;各县(市、区)至少配备一名35周岁以下乡镇党委书记和两名35周岁以下乡镇长;年龄55周岁以上或在乡镇工作20年以上的男性乡镇干部,以及在乡镇工作15年以上的女性乡镇干部,可以调任县城工作。
第二部分为提高乡镇财力和乡村干部待遇。规定在保证乡镇原有经费落实到位的基础上,2万人以下乡镇每年预算50万元,2万人以上乡镇每年预算100万元。农村“两委”主干工资在严格落实中组部要求,确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的基础上,按照现行工资标准的20%予以增加。按照10%的增幅,提高在乡镇连续工作20年以上或累计工作25年以上乡镇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乡镇严格执行干部带薪年休假制度,对连续任职2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25年以上在职农村“两委”主干,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县级政府代缴。
第三部分为优化乡村管理职能。包括整合优化乡镇事业机构,整合全市所有行政村村级社会化管理人员,规范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强化村级资金项目监管等。第四部分为强化乡村干部管理考核激励。包括严格乡村干部管理,加强农村管理,改进乡镇考核方式。第五部分为建立乡村干部减负容错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大乡镇债务清理力度。
“二十五条”是晋中市破解乡村治理现代化难题,引深推动全市乡村治理的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二十五条”的出台,将进一步调动乡村两级干部在乡村建设第一线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积极奉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广大乡村干部和奉献基层的干事创业者在放手闯、大胆干的同时吃了一颗“定心丸”。(白续宏 王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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