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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首例“等”外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座谈会
2019-07-16 07:58:35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公益诉讼制度是新时代检察监督的重要职责和使命,为更好地做好新时代的检察工作,晋中市两级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诸多探索。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等”外领域以及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相关问题研究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省市检察院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下,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某公司建筑工地操作存在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利益案,该案系全省首例“等”外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并于2019年7月10日在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座谈会。

    会议邀请山西省检察院第八检察室主要领导、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市政协相关领导,晋中检察院院分管领导和行政检察部全体同志以及榆次区检察院检察长和办案人员,市住建局、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等领导参加会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旁听。

    此次座谈会既是一次总结会,也是一次交流会,更是一次宣传会。会议由晋中检察院专职委员高晓鸣同志主持。首先,由榆次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雷同志汇报了案件基本情况以及用PPT形式展示了相关证据材料,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到该案办理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随后,市住建局和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该案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并对城区114个在建项目,发现安全隐患12项,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2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0项;同时,行政单位和施工建设单位也表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弥补不足,积极整改。

    会后,山西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白建云同志、晋中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黎明同志,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陈怡同志、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牛卫平对该案进行了点评。

    白建云主任指出,“等”外是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放在首位,是对公益诉讼的领域延伸,该案受到高检院第八检察厅主要负责人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体现出近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人民性”;案件办理过程中大胆运用检察建议十五日回复期和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是对检察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和创新办案模式的有益探索;同时对晋中市检察公益诉讼提出了要求,为晋中市下一阶段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郑黎明常务副检察长强调,该案的成功解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要求晋中市两级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向省院多汇报,与各行政机关多沟通,运用团体智慧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晋中市检察机关将抓住该案件办理的契机,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部署全市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问题的专项活动,打造全省亮点。

[编辑:晋中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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