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7月30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娅一行在晋中市人检察院检察长南世勤的陪同下,对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调研。
会上,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耿强社汇报了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包括案件的类型和办案数量以及主要做法,同时介绍了典型案件的办理情况,让大家直观地了解到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随后,副检察长张雷代表案件承办检察官交流了办案心得,包括争取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紧紧围绕榆次区中心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回应社会关切;注重沟通工作,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沟通在先,做到在办案中沟通、在沟通中办案,才能将案件做好做扎实等等内容。

会后,省市两级领导对榆次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件卷宗进行了查阅,从如何更好地区分办案单元、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以及文书写作等方面进行了细节性指导。
王文娅副检察长对该院的公益诉讼工作表示肯定,并要求,榆次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性高、氛围好、案源足,要更加注重提高案件质量、质效,做出更多精品案件;工作中要更加关注民生,关注舆论與情,注重工作补缺补位的必要性,提高社会公信力。
榆次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调研工作会为契机,紧紧围绕省市领导的工作指示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承担起检察机关的公益保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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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份以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截止今年七月底共摸排线索195件,立案19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0份,整改回复180件。2018年该院办理的三起国有土地出让金案件,挽回国家损失两亿余元,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今年5月份,该院与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检察日报对此专文刊载。6月份,该院办理的一起涉及公共安全与生产安全双领域的“等”外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案被山西检察周刊、山西法制报报道。通过一系列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更优的绿色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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