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1. 祁县教科局副科级督学武国清等3人在对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和监管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4年以来,祁县教科局分管统筹办的副科级督学武国清、统筹办主任任文海、干事李玲圣违规擅自放宽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审批许可标准,致使部分不符合规定的民办教育机构获得了办学许可;同时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民办教育机构违规办学问题长期存在。2019年6月,武国清、任文海、李玲圣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 左权县城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宋瑞英在老年优待金发放工作中失察失职的问题。宋瑞英在承担城区管委会老龄工作期间,对老年优待金发放范围、标准宣传不力,对已享受老年优待金的老人动态跟踪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符合标准的2位老人应领优待金而未领、12位老人去世后仍由其家属领取优待金共计7450元的问题。2019年4月,宋瑞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3. 和顺县运管所副所长刘彦宏等4人在打击取缔“黑加油车”专项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2018年10月,和顺县运管所在打击取缔“黑加油车”专项行动工作中,失职失责,10月6日至12日在没有安排专人检查“黑加油车”的情况下,仍每日按排查情况为零的结果上报县专项办;未发现靳某多次违法驾驶油罐车途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和二中队管辖路段,直到10月19日市政府督查组检查发现该“黑加油车”。2019年2月,县运管所、交警大队相关责任人因不正确履行职责被追责问责,运管所副所长刘彦宏、运管所稽查队队长董海江、交警大队一中队负责人白树斌、二中队队长白应生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 榆次区政府办副主任田贵科整改方案照抄照搬问题。2017年,在中央、省市环保督查后,田贵科未实事求是起草政府文件,在制定榆次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两个文件时,思想认识不到位,弄虚作假,直接导致两个整改方案时间均早于中央、省市反馈意见时间,且文件内容大致相同的问题发生。2018年11月,田贵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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