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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建议病犯就医 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http://jz.sxgov.cn/  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2019-08-19 14:31:17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张全荣 白洋 李建芳)8月6日上午,晋中市人民检察院驻监检察室工作人员在对晋中监狱禁闭室检察期间,通过谈话、调查方式,发现一名罪犯可能患严重疾病,及时建议晋中监狱对该犯进行检查、治疗,维护了罪犯的合法权益。

罪犯李某某,男,1980年3月1日生,2010年11月31日因犯抢劫罪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1年3月16日交付山西省晋中监狱执行。

2019年8月6日上午,该院驻监工作人员对晋中监狱禁闭室进行检查,与被单独关押的李某某进行了谈话。该犯反映,近一段时间以来,感觉左侧面部、左侧上下肢麻木,最近又出现剧烈头疼、头晕,伴恶心、呕吐、浑身软弱无力等症状,特别是在禁闭室关押的这几天,上述症状尤为明显。随后,该院驻监工作人员对罪犯李某某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据值班民警和包夹犯反映,罪犯李某某所述情况属实。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驻监检察室张全荣主任根据医学知识对罪犯李某某表现出来的病症进行了分析,初步认为系典型的颅内高压症状,该犯可能患有恶性肿瘤或脑卒中,有猝死风险,应当及时检查治疗。对此,该院驻监工作人员及时建议晋中监狱对该犯进行检查、治疗。

8月6日下午,晋中监狱以急诊的方式送该犯至祁县人民医院进行颅脑CT检查,初步诊断为颅内恶性胶质瘤,应尽快手术治疗,否则会有生命危险,与驻监工作人员预判一致。8月7日上午,晋中监狱将该犯转至山西省一0九医院住院治疗。

这样的例子不是个案,长期以来,该院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多措并举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自2018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坚决监督纠正和预防减少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监狱、看守所在押人员人权保障力度,主动作为,细微处着眼,积极推进对在押人员的人性化管理,深入监管场所生活、卫生、劳动三大现场,定期检察在押人员的伙食标准、环境卫生、伤病救治、械具使用、劳动报酬、劳动保障、控告申诉、刑罚变更等是否符合规定,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有力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活动,促进了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和监狱、看守所监管人员转变刑事执行理念,进一步提高了人权保护意识,提升了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更好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信任,进而促进了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降低了罪犯刑满释放后重新违法犯罪率,对于促进社会安全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提高了执法司法公信力。

编辑:晋中频道      责任编辑:晋中频道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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