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近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首次适用速裁程序成功办理了苏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2019年8月19日,该院受理苏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后,承办检察官经过审查,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征得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同意的情况下,决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办理该案,同时为保证案件快审快判,在审查起诉环节提前向苏某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发函委托进行社区矫正评估调查。8月27日,承办检察官以被告人苏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相对精准量刑建议,同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9月4日,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后依法当庭宣判。
此案的成功办理,是该院积极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具体体现。从受理审查起诉到法院作出判决,全程用时15天,大大节约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为了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还与公安机关进行了充分沟通协调,下一步针对类案将进行集中移送、集中审理、集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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