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记者 李宏)10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晋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元作新闻发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允强主持会议。

《晋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是晋中市制定的第二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专项法规,该条例于6月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一审,8月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二审并表决通过;9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对制定《晋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以及主要内容作了详细阐述。《条例》共六章三十六条,包括防治职责、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会议强调,治理扬尘污染,提高大气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必须强力推进,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之路。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广泛宣传,落实各项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有效改善,共同努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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