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深入推进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与晋中市检察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中的合作,不断增强公益保护合力,共同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安全生产大局,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与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建立联合办案机制的意见》,并于10月18日在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签字仪式。


本次签字仪式由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高晓鸣主持,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南世勤,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江华出席,两院分管领导、公益诉讼部门全体人员以及晋中检察院全体院领导参加。
会议宣读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建立联合办案机制的意见》,晋中检察院南世勤检察长与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姚江华检察长在联合办案机制意见上签字并合影留存。会后,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一行在晋中检察院高晓鸣专委的陪同下前往现场调查核实案件。


本次联合办案机制的签订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全省首个铁路与地方检察机关联合办案机制,是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要求的具体举措,用最少的司法投入,实现最佳的办案效果,为两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提供了相互借鉴、互相促进的良好契机,拓展了工作视野与工作思路,为两地日后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晋中检察院也将与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沟通交流,共同研究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形成办案合力,共同保护高铁运行安全,助推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开展,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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