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住民生底线 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
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是党中央应对物价上涨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的重要举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发改系统全面落实省委、市委要求,积极开展服务地方、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三服务”工作,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重点围绕稳定物价,牵头开展了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服务行动,为低收入群众提供生活保障,确保低收入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平,着力打通政策落实“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推动“9+2”服务行动落地生根。
按照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众生活保障标准挂钩的联动机制,当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当全省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的基点时,省政府就会启动价格临时补贴。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测算并公布补贴范围、标准,省市县三级将按照财政供养体制分级落实价格临时补贴。
今年4月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全省价格指数情况,及时启动了物价联动机制,并分月启动了6个月的价格临时补贴。我市市县两级发改部门积极响应,主动作为,牵头组织财政、民政、人社、教育、退伍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核实补贴人数,落实补贴资金,及时发放了价格补贴。目前,4至8月份五个月的价格临时补贴已发放到位,9月份的价格补贴正在发放中,全市已累计向79.3354万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803.352万元。
记者了解到,我省纳入补贴范围的困难群众包括享受国家定期补贴的优抚对象、城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食堂、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等八大类群体。
下一步,全市发改系统将通过开展“9+2”服务行动,进一步落实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做好民生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白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