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以来,由于天气寒冷,不少群众喜欢喝酒暖身,虽知道酒后驾车危险,可总有一些人漠视交规,铤而走险,走上酒后驾驶的歧途,在酿成大错后才悔不当初,最终,害了自己也伤了别人。
11月28日21时50分,市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榆次区定阳路与文华街交叉口往南50米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请迅速出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两辆车在道路上是车头与车头发生碰撞,对此,民警心里产生了一丝疑虑,在做好现场防护后,依程序对双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其中一名驾驶人刘某的检测值高达290mg/100ml。随后,民警带领刘某前往医院抽取其血液样本,经司法检验鉴定,刘某血液中的乙醇竟然达325.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对双方当事人询问,事故经过基本还原:11月28日下午,刘某与同伴李某、赵某前往太原购物,在返回榆次区后已是晚饭时间,李某带领两位同伴前往饭店聚餐,酒过三巡后,已至晚上21时许。此时,醉眼迷离的刘某仍坚持驾驶车辆送两位同伴回家,岂料,在刘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定阳路与文华街交叉口处,过路口时竟变道闯入对向车道逆向行驶,与正常行驶的冯某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双方车辆均不同程度损坏。
“晚上太黑了,我根本没想到会有车辆逆向行驶过来,等我看到的时候马上减速避让,本以为能躲过,结果还是撞上了。”驾驶人冯某说,发生事故后,下车查看情况时,发现对方驾驶人满脸通红,身上酒味很浓,还受了一点外伤,醉意上头的刘某似乎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随后,发现情况不对的冯某便立即报了警。目前,此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范舒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