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交警大队两渡中队于2019年12月13日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人郑某某。经查:该驾驶人曾于2015年3月份先后两次因酒驾被霍州交警大队处罚,并且因二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件。吊销驾照期满2年以后,郑某某按规定重新申领了驾照。但是好景不长,郑某某“旧病复发”,再次因酒驾被灵石交警查获。郑某某再次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执照和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晋中公安交警呼吁广大驾驶人员切勿藐视法律、以身试法,一定要遵守交规,珍爱生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