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赵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支持山西省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助力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日前,省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缴纳工会经费的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缴纳工会经费(含工会筹备金,下同)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因受疫情影响,全省各类企业2020年一季度工会经费延期缴纳三个月,即第一季度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延期至7月征期与第二季度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合并缴纳。工会经费延期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通知执行期限至2020年7月征期结束,之后根据疫情情况再做调整。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出台新的工会经费减免政策,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