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3月16日上午,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接到一名律师的电话,称其是犯罪嫌疑人任某某的代理律师,该案已在审查起诉阶段,但其在重庆,由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希望榆次区院能够为其办理异地阅卷。
接到电话后该院案管部门工作人员首先告知王律师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行案件绑定及阅卷预约,对该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函等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市人民检察院的协调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的精神,积极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取得联系,至此,王律师在当地就可跨省异地阅卷,为律师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方便,确保了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有效降低了疫情扩散风险。
在疫情防控时期,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做好律师接待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律师接待场所安全。每天对场所进行消毒,提醒电话咨询的律师佩戴口罩阅卷。二是充分保障律师各项权利。及时在公众号发布《疫情期间律师业务办理指南》,对律师提出的有助于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积极研判,尽可能妥善解决。三是主动寻求市院指导,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从有利于疫情防控的角度,切实解决困难,保障律师权利的同时,有效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