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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对点”返岗复工 “一站式”稳定就业
2020-05-09 09:51:44    来源:晋中日报

关于我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相关政策的解读

稳定农民工就业就是稳住就业的基本盘。农民工返岗之路是否畅通、就业形势是否稳定,不仅直接影响农民工的工资性收入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增收脱贫,还事关企业复工复产的进度和我省经济社会正常运转。

如何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帮助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是疫情发生以来我省稳就业工作和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之一。近日,我省发布《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

全方位对接 保信息畅通

农民工就业具有一定的行业属性,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住宿餐饮业、运输及仓储邮政业、家政服务业等行业。

《通知》要求,要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和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信息,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鼓励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全方位对接,保信息畅通,我省人社部门加强贫困劳动力数据动态管理,对劳动力信息分类汇总,以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企业开复工和岗位需求信息比对,提供因人因户分类的精准帮扶。

一是保证信息及时性。我省强化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制度,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百姓生活必需品生产、城市公共事业、重大工程等148户重点企业实行用工调度,设立服务专员,“点对点”开展对接用工需求服务。各服务专员根据情况,综合运用组织招聘、余缺调剂、劳务派遣、协助返岗等多种方式满足企业用工。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24小时用工调度制度,各市每日报送各企业解决用工进度数据。

二是保证信息全面性。省人社部门回访先前参加招聘会的企业、与工会等部门协作宣传,收集用工信息。实行岗位需求信息清单制度。收集省内外用人单位可提供的岗位数量和对不同群体劳动者的岗位需求,对岗位需求超过30人的用人单位,通过设立用工专区重点发布需求清单;对超过50个的,设立服务专员进行对接,协助招工;对超过100个的,实行入企服务制度,及时反馈和帮助解决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的有关诉求。

三是保证信息准确性。疫情防控期间,我省线上通过公共就业网站、人社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下通过送岗位下乡活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招聘场所展板等发布岗位信息。发布的所有信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会对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进行严格甄别,要求企业代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介绍信等资质材料。

据悉,在畅通省内用工信息的同时,我省还与各省加强劳务协作,及时对接劳动力返岗和劳动力供需信息,全省新组织输出农村劳动力4.3万人。

多部门协作 保返岗安全

充足的岗位信息,精准的用工匹配,还需要无缝衔接,才能安全高效地解决农民工转移就业。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服务保障我省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由人社部门牵头,会同公安、卫健、交通运输部门及国铁集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设立联络员,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返岗复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输出有组织、健康有监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实现农民工从家门口到厂门口“一站式”返岗。

在原有劳务对接机制的基础上,我省与北京、天津、内蒙古、湖北等省区市强化了“点对点”双向对接机制,及时交换双方农民工返岗复工保障工作联系人名单,确保农民工返岗复工出发地和接收地的“点对点”无缝对接。截至4月13日,全省农民工返岗率达99.2%。

在农民工就业帮扶中,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加快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监测网络供求信息,组织劳务输出等信息,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跟踪统计,从信息搜集、匹配,到劳动力网络培训,再到到岗工作起了积极有效作用。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解释,为促进全省各类企业迅速复工复产,打通人力资源缺乏这个“堵点”,省财政厅激励有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加大职业介绍工作力度,推荐劳动者在县内、省内、省外成功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规定期限劳动合同,职业介绍补贴标准由原来300元、500元和800元分别提高为500元、800元和1000元。

开发新岗位 保就地就业

今春受疫情影响,部分农民工无法外出务工。我省多部门相互协调、多渠道开发岗位,帮扶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其中,以工代赈成为解决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难、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

《通知》提出,关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开展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和低收入群体就业。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已下发《关于在贫困县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的通知》,要求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明确提出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的劳务报酬不低于项目中央及省安排资金的15%,旨在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促进就近就业和稳定增收。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为加快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进度,我省要求所有贫困县因地制宜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清单和财政投资规模,及时将有关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操作程序、监管措施等。实施中,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投工投劳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积极组织动员贫困群众,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受疫情或其他原因影响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参与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据悉,今年以来,我省已累计安排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0190万元和省级以工代赈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计划已及时分解下达至58个县。

与此同时,我省组织暂时无法外出的农民工投入春耕备耕,推动务农就业增收;鼓励县乡基层部门搭建要素聚乡、产业下乡、人才返乡和能人留乡平台,引导本地农民兴业创业,吸引一批农民工、大学生等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为了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省人社厅、扶贫办、财政厅还印发《关于决战脱贫攻坚强化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提出设立乡村防疫消杀、社区巡查、生态管护、乡村建设等临时公益岗位,多渠道保障农民工特别是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工资性收入。其中,公益性岗位月补贴标准不低于我省脱贫标准折算的月收入水平,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并购买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可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

(原载于《山西日报》5月6日6版)

[编辑:梁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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