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至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庆华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陈水泉、仝清雷、王根元、张拥军,秘书长杨允强出席会议。陈水泉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实出席33人,符合法定人数。
副市长辛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世勤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正式建立了临时党支部和党小组制度。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中医药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了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及 2020 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20 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表决通过了《晋中市养犬管理条例》《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审议了《晋中市静升古镇保护条例(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职人员领取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赵庆华指出,要抓住中医药事业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全面落实国省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省高校园区在晋中的独特优势,立足我市生态优势和中药材产业特色,推动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造福全市人民;要强化债务风险防控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严格落实债务限额,切实加强债务管理,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确保法规条文成为具体行动,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法治轨道上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要将养犬管理作为城市提档升级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晋中市养犬管理条例》,落实保障管理费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维护条例刚性约束力的强大合力,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再添法治助力。此外,《晋中市静升古镇保护条例》是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制定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法规,要继续征求各方建议,把各类古城古镇保护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融入到法规之中,制定一部符合实际、有效管用、群众满意的地方性法规,为静升古镇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就加强和改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赵庆华指出,要将党的领导落实到立法全过程、各方面,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立法实践,完善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制度机制,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保证地方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将提高立法质量作为首要目标,做到立法项目小切口、大纵深,多补充、多细化,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要认真把握调查研究这个关键环节,深入各县(区、市)和基层一线实地考察,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使所立法规符合晋中实际、反映人民诉求、体现地方特色。
赵庆华强调,此次会议正式建立临时党支部和党小组制度,是省委、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明确要求,是全面加强常委会政治建设、强化党的领导的迫切需要。临时党支部和党小组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引导每一位组成人员,按照省委书记楼阳生“我是我,我又不是我”的要求,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记者 李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