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8月13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元作新闻发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允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负责人就群众关切的问题答记者问。
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起草制定,共三十六条,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及相关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范。条例推动落实省委、市委“教育优质均衡两集中”工作思路,强调了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责任,提出了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刚性要求,强化了学校用地管理,加强了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管理。
该条例于2020年6月30日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7月31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是晋中市制定的第一部关于基础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增加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优质发展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