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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铸“重器”——晋中市五年立法成就综述
2020-11-04 16:31:34    来源:晋中日报

“法者,治之端也。”立法,是法治之前提和基础。

时光的箭镞密针细缕,串连起过去的1400多个日子;法治的光芒无声浸染,汇聚出润物无声的清流。自2016年10月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晋中市法治步履锵然有声:明确了禁燃烟花爆竹的区域,统一了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处置,细化了扬尘污染、燃煤污染防治措施,规范了医疗废物的收运存处……织密了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保护网”,让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有章可循了,电梯安装监管分工明确了……学校布局更合理,电梯安全更有保障;“严管重罚”促进文明行为的养成,养犬管理有效遏制犬只伤人、随地便溺、犬吠扰民……城市文明形象逐步攀升。

五年来,晋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10月底,共制定程序性法规1部、实体性法规9部,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法规2部。

数量多、份量重、质量高的立法工作,为晋中市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体察民众需求

生动诠释立法为民理念

民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社会急需、群众期盼为切入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立法带来的制度保障、法治保障。

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是什么,社会发展的堵点、盲点在哪里?精准立法从何做起?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给出的答案是:依靠人民,问法于民。通过访民情、听民声,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让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参与立法。2016年10月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紧锣密鼓、广开渠道,用近3个月的时间,通过社会征集、座谈、专题调研、发放问卷调查等途径,共征集到立法项目30多个,民生立法呼声极高。

把电梯安全列为立法首选,群众呼声是首要原因。此前,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结果表明,随着晋中市城市发展的明显加速和电梯保有量的逐年增长,电梯故障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焦点之一。其时,全市电梯保有量为9900台,且每年以10%至15%的速度猛增。与剧增的电梯普及率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监管的缺位。使用主体责任不明、选型配置与使用条件不匹配、更新改造机制缺乏、维护保养市场秩序混乱、检验力量不足等问题,都为晋中市的电梯安全埋下了隐患。《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的落地,无异于给群众服下了一颗“定心丸”。市民林根山说:“法规真正落到了老百姓的心坎儿上。电梯安全有了保障,我们心里踏实了。”

《晋中市养犬管理条例》积极回应群众关于遏制犬只伤人、随地便溺、犬吠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强烈呼声。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全市涉及犬只伤人、丢失和因犬只引发各类纠纷、交通事故的警情达1159起。立法中,市人大常委会广泛汇聚民智、充分听取民意、切实反映民情,注重强化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对实施分区域养犬管理、狂犬病依法强制免疫、养犬行为规范、犬只伤人诊治、收容留检等进行细化、补充、完善,为解决晋中市养犬管理中暴露出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提供了极具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晋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源自1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的议案,以及170626人认为“很有必要”的问卷调查。在不文明行为征集活动中,有309186人参与,征集意见、建议20792条。《晋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通过立法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 “入园难”“入学难”“大班额”问题。

攻克难点、打通痛点、疏通堵点、覆盖盲点。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回应群众期盼,用匠心生动诠释“立法为民”的理念。随着一块块立法“硬骨头”被啃下,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陡增。

紧扣绿色发展

不断健全环保法规体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抓在手、扛在肩,“治污”与“植绿”双管齐下。市人大常委会紧扣绿色发展理念,健全生态环保法规,以法治力量推动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调互促。

中心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市行政区域内八类地点全年禁止燃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预警范围内禁止燃放——《晋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旨在为城市空气“减负”;

禁煤区内,燃煤电厂等用煤单位使用的锅炉,单台出力或窑炉生产工艺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或政策要求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拆除燃煤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为燃煤污染套上“笼头”;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公布违反法律法规受处罚企事业单位名单——《晋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勒紧扬尘污染的“缰绳”;

在市建成区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实行餐厨垃圾规范化、专业化收运和集约化处置——《晋中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从源头上遏制餐厨垃圾污染,铲除生产地沟油的“土壤”;

建立医疗废物县、乡、村三级收运体系,理顺主管部门的职责及工作流程,对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技术规范和清洁消毒做出规定——《晋中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疾病传播“设卡”,为绿水青山“护航”。

生态保护,立法先行。5部地方性法规,构成了较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地方性法规体系。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推动生态立法,保护美丽晋中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的法网越织越密、越织越紧、越织越牢。

探索立法路径

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法律是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晋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次又一次生动的立法实践,不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广泛听取民意,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确保制定出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良法”。

科学的机制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础。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组和专项法规起草小组,明确任务、时限和要求,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保证了立法工作的高位推动。制定了《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8项立法工作制度,出台《晋中市地方立法技术规范》,编制《晋中市地方立法实务》,规范了立法程序。与太原师范学院合作成立晋中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强化立法研究,将高层次专业资源引入立法工作。

开门立法、阳光立法,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途径。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借助专家顾问的“外脑”作用,拓展群众发声的途径, 坚持“问法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人大代表参与拟订立法规划计划、法规起草、草案征求意见及立法调研等活动,高校专家学者、知名律师、智库专家成员对法规草案进行联合修改,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互联网平台畅通了群众参与立法的通道,让群众发声更便捷、更高效。

精细化立法,是立法质量的保证。法规立项的精细选题、法规起草的精确表述、法规审议的精准规范,共同保障了立法的高质量。在立项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小切口”立法,引导立法重心、明确立项标准、严格论证程序、统筹项目安排,在源头上做好立法项目的筛选。在起草中,建立了人大自主起草、部门起草和委托起草相结合的多元起草机制、联合修改机制,把立法重点放在关键条款、核心制度的设计上。修改、审议中,充分发挥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专”的优势、法制委“统”的作用,做到法规精准规范,经得起历史的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治。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着眼长远打基础、精心细致编计划、民主科学立法规、稳步推动抓落实,为晋中转型崛起提供了法治保障。站在新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发挥地方立法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以法律“重器”护航晋中高质量发展!(记者 张莉芬)

[编辑:段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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