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身边 “典”亮青春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在深入学习领会最高检张军检察长12月7日在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基础上,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进校园。12月8日上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马兰作为法治副校长来到灵石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县职中),为学校近300名学生带来了一场“法在身边、‘典’亮青春”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少年。县教科局局长温志英、县职中校长崔洪耀参加活动。
活动伊始,周马兰检察长代表县检察院与县职中签订检校共建长期协议,明确县检察院作为县职中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法律帮助,协调解决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参与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定期组织学生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职业体验活动,感受检察职业荣耀,增强青少年对法律的尊崇。
法治课上,周马兰检察长将《民法典》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结合,以社会生活热点为切入点,采取以案讲法、以案学法的方式,为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违法与犯罪”“未成年人财产权”“高空抛物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未成年人见老人倒地扶不扶”“青春期的小秘密如何守住”等内容,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树立权利意识,明白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授课结束后,周马兰检察长向学生们赠送了《民法典》和其他法治书籍;学生们展示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海报;县职中心理老师结合实际组织学生开展了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激励孩子们向上向善。
活动最后,周马兰检察长强调,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一直致力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此次法治活动旨在帮助同学们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自觉守法习惯,懂得既不妨害他人又要保护自己的道理。崔洪耀校长对县检察院多年来积极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对职中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温志英局长表示,县检察院多年来持续以多种形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营造知法守法敬法的校园环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了重要力量,对县检察院长期以来为全县教育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此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检教双方还就如何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工作、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体系、多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等问题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在今后的工作中,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法治进校园”活动,用法治之声浇灌青春,以检察之名守护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