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今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题,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凝聚全社会保护公益合力,榆社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参与,与县相关单位开展了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介绍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相关职能、具体范围、公益诉讼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效,同时宣传开展保护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
2017年7月,公益诉讼全面开展以来,该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榆社的“碧水、蓝天、净土”和矿产、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该院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9件,向法院提起诉讼4件,法院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切实履行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监督职能,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一是在服务全县大局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榆社“碧水”。榆社东有仪川河,西有云竹湖,北有双峰水库,浊漳河贯穿榆社全境,水环境保护至关重要。该院开展了生活饮用水安全、医疗废水排放整治和云竹湖生态修复与治理等围绕水生态保护的专项行动。积极督促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整治,保护河流清洁、饮用水安全。
二是在主动作为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榆社“蓝天”。榆社素有“天然氧吧”的美称,空气保护尤为重要。该院多措并举、主动出击,开展了“蓝天保卫战”等专项行动。针对个别企业存在排气、扬尘污染、违法加工危险废物等进行环境整治。
三是在综合治理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榆社“净土”。该院开展了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针对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等违法堆放处置、损害土质,督促修复治理;针对私搭乱建、非法占用耕地等行为,督促清理拆除。共督促处理各类垃圾119万余吨,清理占地面积237.5亩,促进了全县各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垃圾场等的建成使用。
四是在协作配合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榆社矿产资源。针对违法开采等行为,该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土地、水利等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督促整治破坏性开采、擅自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保护矿产资源。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损失146万余元,挽回治理损失30余万元。
五是在全面保护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榆社野生动植物资源。针对在生态保护区的乱砍乱伐、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等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面制止乱砍乱伐、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共督促挽回被损毁林地价值200余万元,维护森林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通过近四年的努力,该院从全县大局出发,主动作为,协作配合,不断强化宣传,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综合治理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