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中市纪委监委对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高晓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晓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涉嫌犯受贿罪。
高晓鸣身为中共党员和高级检察官,丧失理想信念,收受礼品礼金,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将国家检察权作为个人谋私的工具,涉嫌犯受贿罪。其行为已严重影响到检察队伍的形象和国家检察权的神圣性,影响恶劣,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晓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晓鸣简历
高晓鸣,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山西寿阳人,大学学历,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2006年8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
2009年6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检察员;
2014年8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检委会委员;
2016年12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7年7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8年8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2020年10月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晋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