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中市纪委监委对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二级调研员原青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原青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和车辆;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以权谋私、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申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原青云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原青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晋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