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介休市纪委监委对介休市义安镇洪相村原村委主任郭加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加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擅自决定村委重大事项;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郭加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介休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加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介休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