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晋中市纪委监委就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礼券等;
2.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
6.严禁违规公款旅游、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旅游安排;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
9.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搞摘帽庆祝、拍摄专题片,摆放、品尝、收送扶贫产品等;
10.严禁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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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纪委监委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