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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0-05-20 08:49:44    来源:晋中日报

——2020年4月23日在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南世勤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四大检察”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牢牢把握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为建设平安晋中主动担当作为

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

全力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二青会等重大活动,高质高效办理刑事案件。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严惩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集中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力维护市场和网络秩序。坚持把讲政治和抓业务深度融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在办理两起超亿元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对发现的问题,逐级层报农业部建议作出禁止性规定,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犯罪行为发生。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贯彻落实“三个三”总体要求,如期完成“积案清零”任务,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建立“一院一提纲”体系,入额院领导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以实际行动体现政治站位。采取“一案一团队”形式,深入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活动。运用“一案一督导”模式,强化精准打击,努力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落实“一案一总结”措施,提升工作质量。

全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拓展形成“五长巡访”工作机制。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发出检察建议60份,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力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的中心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四个目标”,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金融风险,起诉“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64人,为投资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7万元;起诉贷款诈骗、违法发放贷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4人,推进金融领域专项整治。着力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8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6人。着力严惩扶贫领域腐败,起诉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原副主任王某某玩忽职守致使国家扶持优势农产品项目资金35万元遭受损失等一批案件,有力发挥了震慑作用。

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依法惩处和平等保护有机结合,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支持民营企业。一方面,部署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另一方面,对涉案企业人员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依法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深入多家企业,以实际行动深化拓展检察职能。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2人,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20人,对3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帮教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74人。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会同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措施。

三、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为强化诉讼监督忠诚履职尽责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创优。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未究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以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为重点,强化侦查监督工作。以纠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为重点,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以防止刑罚执行变更不当、脱管漏管为重点,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日益强化。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提请抗诉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法院对提出抗诉案件改判3件,调解1件,发回重审2件,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改判5件,调解1件,切实维护了民事平等主体合法权益。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件,提请抗诉3件,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高度关注保护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1件,帮助280人追回应得钱款398万元。

立案侦查工作首战告捷。正确行使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14个罪名的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

四、牢牢把握公益诉讼的崇高职责,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精准发力

围绕重点领域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4个领域,摸排公益保护线索797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06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最佳执法效果。

围绕典型案件提供生动法治教材。诉前检察建议不能有效落实,就以诉讼、庭审接力推动问题解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3件。积极落实市委关于城市提档升级攻坚的决策部署,对严重威胁周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问题,以召开现场会形式发送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经市委赵建平书记批示,督促相关部门纠正类似问题12起,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围绕专项行动提升社会影响力。以晋中4条主要河流和市城区退水渠为重点,不断引深 “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专项行动,有效保护碧水蓝天。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围绕英烈保护打造晋中特色品牌。市院专门组织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行动,推动国家文物局下拨左权县“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中央专项资金754万元,及时消除左权县“大林村烈士纪念碑”安全隐患,修复一批革命文物设施。

五、牢牢把握检察改革的时代脉搏,为创新检察工作提供不竭动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锲而不舍推进检察体制改革。

紧密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原则有效落实。

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突出专业化建设,完成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涉及部门最多、职能调整幅度最大的机构变革。

健全完善考核监督体系。构建“案·件比”办案评价体系,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之外,努力做到一“案”一“件”一次性审查起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内严格落实案件全流程全方位监督管控,对外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185件、重要案件信息354份、终结性法律文书2240份。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对入额院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办案数量作出硬性规定。

创新创优检察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促进罪犯悔过自新。继续引深监狱巡回检察改革。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对受理的328件案件全部办结。广泛推行律师阅卷会见制度和值班律师制度,切实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

六、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根本要求,为正确行使检察权夯实基层基础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四个铁一般”要求,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思想政治建设取得新进步。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一次全面政治洗礼,以“三学三联三解”为载体,开展“8+5”专项整治,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融入业务、融入内心。

组织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配齐配强基层院领导12名,市院机关调整提拔中层干部44名,一批年轻优秀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为检察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全面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有力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纪律作风建设取得新实效。从严从实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做到防微杜渐。认真贯彻执行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三个规定”制度,筑牢司法廉洁的“防火墙”。积极配合省院党组对晋中市院党组的政治巡视,不断提升政治巡视巡察工作的广度、深度和成效。以发生在检察队伍中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绩。坚持机关党建与文明创建一体推进,取得党建工作和文明创建双丰收。

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一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深刻,理论武装、指导实践还做的不够。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服务大局的水平效果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四是队伍素质能力还不够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比较滞后。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描绘了晋中高质量发展的光辉前景。全市检察机关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更加自觉地把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以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载体,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有新举措、司法为民有新业绩、担当作为有新形象,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时代洪流中谱写晋中检察新篇章。

一是要以更优服务精准对接市委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加主动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用好三块金字招牌、打好三大攻坚战、建好三大创新平台、激发好三大动力源、实施好四个百里、走好一条金光大道”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打击、监督、保护、预防等各项检察职能,用足、用好法治武器,做深做细做好营造稳定社会环境、公平市场环境、公正法治环境的各项检察工作,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法、增强服务实效。尤其是要立足检察职能,巩固扩大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良好态势,满腔热情关注民生,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体现检察担当。

二是要以更大力度履行维护安全稳定职责。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第一位,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敏锐、警醒地办好各类影响性案件,突出依法严惩涉及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对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收官之年、大量案件进入起诉阶段的艰巨任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既在深挖整治上见实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持续强化“三个三”措施,紧盯“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持续发力,巩固提升具有晋中特色的“四个一”斗争经验,打好清零战、歼灭战、质效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

三是要以更宽视野推动“四大检察”创新发展。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持续转变司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减少重新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落实精准监督,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坚持敢做、愿做、善做,拓展监督广度、深度、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特点规律研究,努力探索新经验新做法,让晋中公益诉讼这一“招牌”更加闪亮。紧紧围绕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重点抓好“五长巡访”及“检察长巡访”、“ 群众来访件件有回复”、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等几项实事的落实,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四是要以更实举措构建科学高效管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既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又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优化检察管理体系,推动司法责任落实。全面推开、落实检察官考评办法,把“案·件比”责任落实到每名检察官,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正确处理 “捕诉一体化”前提下捕、诉与监督的关系,加大监狱巡回检察力度,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切实提高检察法律文书质量,全面推开业务数据向社会公布,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让司法办案更加公正高效、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五是要以更严要求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到全过程各方面,提高觉悟坚定“四个自信”,言行一致增强“四个意识”,重大工作体现“两个维护”。持续抓好业务能力提升,增强业务培训实用性、实战性和实效性,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办法,多形式多渠道多岗位强化学习,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着力加强基层院建设,精准查找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更多资源、更强力量下沉到司法办案的最前沿,夯实检察事业根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检察生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新时代新任务时不我待,新征程新使命催人奋进。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的责任担当、争创一流的信心决心,超常用力,忠诚履职,为促进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梁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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