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入学登记摸底截止时间5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要求,我市发布了《关于2020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全市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方案。《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坚持公办学校就近入学、民办学校规范入学原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根据各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并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100%指标到校政策”。
《通知》明确,小学、初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登记入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地和居住地“两证一致”要求进行登记,按划定的片区安排入学,登记摸底截止时间5月31日。小学阶段学校招生期间,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市域内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可以报名登记入学;初中阶段学校招生期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所属小学核对小学毕业学生信息,按照户籍地和居住地“两证一致”要求进行登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
《通知》强调,普通高中(含民办)要根据各县(区、市)当年中考报名人数的55%核定各县(区、市)招生计划,已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普通高中停止安排招生计划;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100%指标分配到县域内初中学校(含属地市直和民办初中学校)的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体艺特长生专业测试在6月1日—6月15日期间完成,6月19日前,各学校将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报本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通知》特别指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7月10日前将本县(区、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规模轨制报告表和招生工作进度表报市教育局,在8月20日前全面完成小学、初中招生录取工作。(记者张国栋 李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