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就业创业新举措 帮助小微企业渡难关
个人贷款额度由最高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
新细则首次明确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个人及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担保机构免除担保费
扩大支持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免除担保费用…… 我市在支持就业创业上又有新举措。 近日,市财政局、人行晋中市中心支行和市人社局协同配合,联合出台《晋中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帮助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渡过难关。
新出台的实施细则主要有以下亮点:
在扩大支持范围上,在原政策支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10类群体基础上,从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底,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将创业担保贷款纳入支持范围。
在提高贷款额度上,考虑到个人创业成本明显上升,将个人贷款额度由最高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吸纳就业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
在延长贷款期限上,为解决流动性资金问题,对暂时困难的创业担保贷款,各经办银行向个人发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经经办银行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经经办银行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在降低进入门槛上,考虑到当前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新招工人数占比要求。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30%下调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由15%下调为8%,以帮助更多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在缩短审批时间上,人社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出具资格认定证明。需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担保机构在借款人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经办银行在收到已经办理贷款担保手续的借款人贷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在免除反担保要求上,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鼓励担保机构对其他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
在免除担保费上,新细则首次明确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个人及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免除担保费。
在降低融资成本上,细则规定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不超过LPR+200BP下降为不超过LPR+15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各经办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际利率或额外增加贷款不合理收费。(记者 刘冬冬 通讯员 宋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