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昔阳县委批准,昔阳县纪委监委对昔阳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吕庆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庆华在担任昔阳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期间,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接受纪委监委核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意图掩盖其违纪违法事实;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单位报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钱款;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挪用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
吕庆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背弃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和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损害了党的形象,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吕庆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吕庆华简历:
吕庆华,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山西昔阳人,大专学历,1981年1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1月至1983年12月,昔阳县陶瓷厂职工;
1983年12月至1989年12月,昔阳县二轻局会计;
1989年12月至1994年12月,任昔阳县二轻局劳资股长;
1994年12月至2004年4月,任昔阳县二轻局办公室主任;
2004年4月至2007年5月,任昔阳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
2007年5月至2020年7月,任昔阳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
2020年7月,被免职。
(昔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