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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
2020-07-27 18:11:3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解瑞芳)7月20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对山西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违法一案进行公开听证,这是晋中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南世勤,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黎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海军,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旁听了听证会。

因该案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涉及民营企业合法利益保护等问题,为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该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全面审查案件。邀请5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法学专家参与案件听证,借助“外脑”开拓思路。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案件相关公司企业、人员共八方代表16人参加了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过程中,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引导申请人围绕监督请求进行陈述,承办法官逐项进行了答复,涉案其他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充分发表意见。听证员从专业角度对申诉事项和法院在办理该案中的执行行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经过合议形成听证意见,并当场宣读。

此次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充分听取申请人诉求,会同专家把脉会诊,帮助承办法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共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摆事实、讲法律、通民情、知民意,给我们充分表达权利的机会,既彰显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公信力、权威性,又让我们感受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温情,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山西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公开听证表示肯定。

今年以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公开听证的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把公开听证作为开展检察监督的重要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实践,有效提升办案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相关链接:什么是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人民调解员或者申诉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士参加,依照规范程序组织案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发表意见,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

公开听证的作用如何?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回应申诉人诉求,以公开促公正,促进矛盾化解的有效载体,也是培养和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公开听证具有兼听则明的特点,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解疑释惑,可以有效打开申诉人多年的心结,消除社会戾气,有利于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编辑:梁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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