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9月21日下午,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王东,就《民法典》合同编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专题辅导。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利明主持培训会,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次区人民法院全体民事法官、法官助理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
王东从《民法典》合同编体系化的学习思路、合同编概况、通则适用范围、需要厘清的法律问题、语境下合同效力问题法条汇总、语境下合同履行的法律问题等方面,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介绍了解决纠纷的裁判思路、法律依据、指导案例适用标准。王东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合同适用的热点问题、争议问题、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帮助参加培训的学员厘清了法律概念、统一了法律认识和裁判标准。此次专题辅导为民事法官更加准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合同编规定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指导。
授课过程中,全体学员跟随老师讲解认真记录、深入思考。
樊利明表示,讲授紧密结合实务案例,聚焦审判工作常见问题,整堂授课有案例、有问题、有解析、有思考、有方法,讲课时间虽短但知识点多、信息量大,契合审判实践,为学习理解《民法典》合同编、科学准确审理合同类案件提供了审判指引。
樊利明指出,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体民事审判团队干警要努力做到三点。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民事审判工作为大局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二是强化专业能力建设。要构建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开展每周学习例会,通过集中学习和研究讨论,实现裁判流程标准化、裁判尺度统一化,不断提升民事案件审判质效。三是强化队伍作风建设。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司法廉洁教育,始终把纪律作风挺在前面,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确保民事审判公正司法和廉洁司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专题培训、集中研习、主动自学等形式,在全院上下掀起了学习贯彻《民法典》的热潮。同时,民事法官主动走进乡镇、企业、学校,举办针对各个群体特点和生活工作实际的《民法典》专题宣讲,切实推动《民法典》全面实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