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白静)“现在宣布纪律,听证参与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在听证过程中知悉的案件相关情况……”11月10日上午,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就宋某某与许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市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代表等作为听证人员应邀参与案件审查。这是和顺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引入公开听证程序。
此次听证会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行,程序规范、过程公开透明。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就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的程序、纪律及听证参加人享有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充分阐述。随后,详细介绍了宋某某民事申诉一案的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申请监督理由和其他当事人有关意见。接着,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听取了听证人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不同层面发表的评议意见。会后,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将在核实案件事实、证据,综合考量听证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法及时作出该案的最终处理决定。
公开听证,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手段,对于提高办案质效、化解矛盾纠纷具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听证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释法说理,落实普法责任,在推动民事案件办结、当事人纠纷了结的过程中,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