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王宇婷)近日,晋中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督促保护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位于左权县芹泉镇芹泉村杨家庄自然村,该兵工厂始建于1937年底,是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在太行山区较早建立的兵工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朱德、彭德怀、罗瑞卿等曾亲临此处指导工作,是左权县迄今保存形制较为完整的革命遗址。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的实施意见》和左权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支持32个深度贫困村实现整村搬迁的意见》,杨家庄村作为深度贫困村被左权县确定为32个脱贫攻坚整体搬迁村之一,定于2019年底前实施搬迁、拆除,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也在拆除范围,该革命遗址面临重大灭失危险。
2019年11月,杨家庄村民向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反映,该村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即将被拆除。左权县人民检察院经初步调查核实,于11月11日作出立案决定。通过调取有关脱贫攻坚文件、杨家庄兵工厂史志研究资料和文物确定资料,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认定。鉴于该案涉及脱贫攻坚工作,影响较大,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县委汇报,与县政府沟通,并请示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模式,两级检察机关会同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员共同赴杨家庄实地察看,详细听取县文物部门、镇政府及村民代表意见,聘请省级文物专家对该处革命遗址进行了保护必要性论证。2019年11月14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文旅部门依法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采取措施,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进行有效保护。
发出检察建议后,左权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推动形成“文物保护范围内人走房留、移民搬迁政策继续享受”的解决方案。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左权县文化和旅游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保护方案,并向上级文物部门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申请专项维护修缮经费,聘请专家组对杨家庄村发展红色旅游进行整体规划。2020年6月,山西省文物局确定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为山西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700万元专项修缮资金中的100万元已先期到位,文物保护修缮一期工程开工实施,已有4处院落完成修缮。同时,左权县文旅部门以“杨家庄八路军兵工厂旧址”为依托,集中打造德育教育基地和太行军工研学基地。
抗日战争期间,八路军总部以及所属的党政军商学100多个机关进驻左权县。全县80%的村庄都有红色文化遗址分布,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中红色记忆的重要载体。“八路军杨家庄兵工厂旧址”只是众多红色文化遗址的一个代表。为进一步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切实做好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左权县人民检察院以《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为依据,会同左权县委宣传部、左权县文化和旅游局、左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左权县史志研究室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红色文化遗址公益保护专项行动》,充分凝聚各方在舆论宣传、公益诉讼监督、文旅建设、文物保护、英烈保护、史料研究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形成公益保护的强大合力。共开展红色文化遗址调查5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以切实行动助推县域内红色文物保护。在左权县申报全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时,“检察蓝呵护英烈红”的做法受到省文物局的高度评价。